收入證明切結書-切結人(即債務人): __________,緣切結人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辦理消費金融案件債務協商機制」規定向全體無擔保債權銀行(以下簡稱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因協商需要,切結人須

檔案資訊

原檔案名 收入證明切結書941229.doc

作者 Justin Yj Lee

最後作者 8455

修訂版本號 2

建立日期 2006-03-07

最後修改日期 2006-03-07

單詞數 376

字元數 20

段落數 12

檔案大小 20.00 KB

總頁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