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家長或導師發現孩子有疑似智障類、視障類、聽障類、語障類、肢障類、身體病弱、學障類、情障類、自閉症類、多障類、發展遲緩的情形,其尚未通過鑑輔會的鑑定,請與特教組聯繫,特教組會先給"家長同意書"並說明詳

檔案資訊

原檔案名 校內提報鑑定安置 申請書-105修正.doc

作者 YOUR-637E9C0832

最後作者 asus

修訂版本號 9

建立日期 2015-12-15

最後修改日期 2015-12-25

單詞數 429

字元數 54

段落數 16

檔案大小 38.50 KB

總頁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