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公眾通行同意書-本人係下列土地全部所有權人,同意下列土地範圍完全無償供公眾通行,以符合台北縣建築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申請指定建築線,特立此同意書為憑。(本同意書應從同意日起一年內提出

檔案資訊

原檔案名 k970128b.doc

作者 user

最後作者 台北縣政府

修訂版本號 7

組織 Net School

建立日期 2004-11-29

最後修改日期 2008-04-18

單詞數 343

字元數 70

段落數 30

檔案大小 42.00 KB

總頁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