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書(一)︵法院公證處例稿︶- 立委任人 與 辦理 契約公證事件,茲因事務冗繁,不克親自到場。特授權 君為代理人,並有民法第五百三十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特別代理權,代理本人與 君辦理上項契約公證。

檔案資訊

原檔案名 授權書.doc

作者 葉文和

最後作者 葉文和

修訂版本號 11

組織

建立日期 2000-11-30

最後修改日期 2001-03-15

單詞數 128

字元數 17

段落數 6

檔案大小 19.00 KB

總頁數 1